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 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高监管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近期市场反映较多的争议性会计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pdf 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的说明.pdf 目 录 3-1 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相关会计处理 3-2 权益法下未确认投资净损失后续得到弥补的会计处理 3-3 母公司丧失控制权时对应收原子公司款项的会计处理 3-4 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时如何考虑应收子公司债权的影响 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3-6 租赁资产利息费用相关会计处理 3-7 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相关会计处理 3-8 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导致租赁终止的会计处理 3-9 对于职工提前离职按约定方式回售股份的会计处理 3-10 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 3-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行产品的会计处理 内容解读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资本市场具体交易事项如何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指导性意见,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提高市场主体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共涉及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租赁、股份支付等11个具体问题。每项具体指引包括三部分内容: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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