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函[2020]161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0-10-13
摘要: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目前,中央正在研究确定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的战略部署。财政部将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筹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财政扶贫政策,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27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0]161号            2020-10-13

张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单独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央财政一直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

  长期以来,财政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政策和资金分配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特殊倾斜和照顾,2000年设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资金25.53亿元,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由省级政府结合自身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本区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增强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民生改善。2019年,中央财政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引入民族人口占比、世居少数民族个数、人口较少民族种类等体现民族特征的因素,适当调整补助系数,加大对少数民族占比大、少数民族种类多、人口较少民族分布丰富地区的支持力度。2020年,下达民族地区转移支付914.7亿元,比上年增长8%,比2000年年平均增长19.6%,进一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因素,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问题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的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为了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3月,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规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资金分配向贫困民族地区等重点区域倾斜,并将贫困少数民族发展作为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逐年扩大,从2015年的461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461亿元,连续五年每年增加200亿元,对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目前,中央正在研究确定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的战略部署。财政部将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筹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财政扶贫政策,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下一步,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保障资金投入,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三、关于支持少数民族乡村传承保护问题

  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对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按每村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截至2019年底,累计安排131亿元支持了4350个传统村落,其中很多是少数民族村落。为进一步推动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工作,2020年,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重点支持传统村落集中的地市集中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改造,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充分参与,切实提升传统村落的宜居性和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经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2020年,两部门选拔确定了首批10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按照示范政策,中央财政已拨付每个市(州)1.5亿元补助。各地正按要求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举措,成效逐步显现。

  四、关于单独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目问题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的分类体系,根据政府职能和有关政策为分类标准设置。现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设置了“扶贫”(21305款)科目,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的扶贫支出,该科目下分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等项级科目,专项扶贫资金按具体支出项目,分别列入相应的项级科目。少数民族发展支出会涉及多个具体支出项目,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乡村道路、住房建设等支出应列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级科目,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乡村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发展项目等支出应列入“生产发展”项级科目,支持传承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类项目支出应列入“社会发展”项级科目,如果单独设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目,会与现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分类标准不衔接,容易造成现有支出科目数据口径不完整。

  今后,中央财政将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特点和发展实际,通过完善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改进转移支付体系、加大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促进和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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