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部分稽查案件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12月28日在海口举行,本次共曝光了全省地税稽查系统三年来查结的14个典型案件。该些案件共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31517.84万元,其中3案件(偷税案件1个、发票违法案件1个、应申报而不申报税款案1个)触犯了刑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据介绍,14个典型案例中包含了采用各种手段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的偷税案件2个;虚开发票、代开假发票的发票违法案件3个:土地置换未申报缴纳税款案2个;转让金融商品不申报缴纳营业税款案1个;代收税款未足额解缴税款案1个;资产评估增值对外投资未视同转让无形资产申报缴纳税款案1个;应申报而不申报税款案1个;农场整理土地开发销售商品房或转让房屋不依法纳税案1个;“平价”受让股权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1个;取得代理收入不申报纳税案1个。 其中,海南国托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案由于账外经营、虚假的股权交易形式、不按规定正确申报纳税、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造成少缴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合计4848.74万元。 经过调查,省地税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追缴各项税费4848.74万元,加收滞纳金4386.18万元,并处罚款10818.04万元。 省地税局指出,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税源的复杂性、流动性、国际化日趋明显,而在趋利意识的驱使下,企业在合理避税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实施了具有多样性、隐蔽性、高技术性特征的税收违法犯罪活动。 省地税局还表示,本次曝光旨在通过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引导广大纳税人在以案为教、以案学法的过程中,强化企业诚信经营和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自觉、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实现社会纳税遵从度的整体提高。 附海南省地税局稽查曝光案例: 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追缴各项税费4,848.74万元,加收滞纳金4,386.18万元,并处罚款10,818.04万元。 (二)万宁市选钛厂偷税案(已移送公安) 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以下简称第四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追缴各项税费56.31万元,加收滞纳金40.61万元,并处罚款27.37万元。该公司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四稽查局已将该案依法移送至万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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