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无论是哪种优惠,“营改增”纳税人均需关注免税或即征即退的条件、程序及所需资料。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规范核算
财税〔2013〕106号文件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提示一
纳税人要将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分开核算,准确划分应税和免税项目共用购进货物、劳务包含的进项税额。
示例
某试点企业同时经营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餐饮业,还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则该企业应税服务和免税服务、非增值税应税服务项目要分别核算、分别计税、分别申报。
提示二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密切相关,增值税销售收入也是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企业购进的货物、提供的服务既是增值税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又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内容,增值税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因此,对于享受增值税优惠的企业,必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风险防范
免征增值税项目提示
有具体的范围和程序性要求,如行业规定、相关资质、优惠标准等。
示例
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服务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里既有行业限制,又要求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优惠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为4800元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即征即退项目提示
有的实行按人数限额减免,有的按超过3%税负减免。按人数限额减免的,不得超范围和人数;对于按超过3%税负减免的,须有效匹配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控制税负,防范税负不当风险。
示例
某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从厂商购入一台设备,成本为200万元(假设全部取得可抵扣凭证),租赁总额为260万元,应纳增值税=(260-200)×17%=10.2(万元),增值税税负率=10.2&Pide;260=3.92%,超过3%的实际税负率,可享受即征即退优惠。
零税率和免税项目提示
可选择适用,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允许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优先适用零税率。零税率与免税服务尽管同样不征收增值税,但适用零税率服务发生的进项税额可获得抵扣或退税,而免税服务则不能。选择零税率还是免税,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示例
当企业进项税额较少,为避免因出口退税合规性管理而带来的负担,可选择适用免税而非零税率。但企业选择放弃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