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局2016年4月20日营改增在线访谈

来源:上海税务局 作者:上海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16-04-24
摘要: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至11时,本网站将开展以“倾听诉求、答疑解惑:营改增试点工作专题”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蒋旭涛,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

[李俊珅]:
根据你的描述,由于房产产权属于总公司,如果由总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那么总公司应该按照不动产跨县市租赁增值税有关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由总公司申报纳税。如果由分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分公司按照规定开具发票,计算缴纳增值税,无需预缴。对这种情况,由于分公司并不拥有房产产权,还应与总公司补充签订租赁合同。[2016-04-20 10:13:16]

[12345678]:
你好:营改增后建筑业发票为11%后。我们将签订200万的合同,是分包的,去年12个月内没有超过500万销售额。请问我们现在要用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定比较好?。[2016-04-20 10:14:07]

[李俊珅]: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发生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为标准。其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不同,需作区别对待。财税【2016】36号文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你单位应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应根据你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即使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2016-04-20 10:14:50]

[JCH212]:
我司为新办企业,餐饮行业,主营早点及油炸食品,鉴于客户都为个人,流动性高,一次消费的单价都较低,请问营改增之后,是否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定额发票,还是必须得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2016-04-20 10:16:17]

[李俊珅]:
根据您说的情况,主营早点及油炸食品定额发票继续可以使用,纳税人可以根据文件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2016-04-20 10:16:51]

[晨夕12]:
那我向继续问一下,税负到底能降到什么程度?房市现在走向不明,我想知道是不是划得来。[2016-04-20 10:17:07]

[李俊珅]:
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您卖房取得的房款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这样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将会小于营业税税额,降幅大概为4.76%。比如您卖房取得了420万收入,属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按原营业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营业税额=420×5%=21万元。
按改征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420÷(1+5%)×5%=20万元。
在售价相同的前提下,按营改增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比按营业税计算减少了1万元。[2016-04-20 10:17:58]

[吴语心]:
我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短期出租停车库,本来是使用地税通用定额发票的,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后,手头的发票是否还能继续使用?如果不能使用这些尚未用完的发票怎么处理?接下来领用什么发票?[2016-04-20 10:19:24]

[蒋旭涛]:
按照总局相关工作要求,5月1日起本市税务机关不再发放地税普通发票,您持有的地税通用定额发票过渡期为2个月,用完后可使用国税通用定额发票。 [2016-04-20 10:22:54]

[彩虹]:
营改增以后,购买不动产可以抵扣了,但是要分两年抵扣,我想知道这个具体操作是怎么样的?[2016-04-20 10:23:49]

[李俊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具体抵扣方式为: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如:2016年5月1日,您单位购入一幢办公楼,取得进项税额110万元,纳税人应在2016年5月抵扣66万元,2017年5月(第13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万元。[2016-04-20 10:26:15]

[安笙笙]: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楼处、样板间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这些设施如果最后拆除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要转出吗?[2016-04-20 10:26:34]

[李俊珅]:
售楼处、样板间属于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如果最终拆除,其进项税无需转出。[2016-04-20 10:27:01]

[devil]:
我单位准备销售一间2010年买的商铺,但发票找不到了,还可以用老项目的优惠政策吗?[2016-04-20 10:27:38]

[李俊珅]:
您单位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该商铺的买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买价应以发票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您发票遗失了,可向原商铺出售方或主管税务机关调取发票存根联,凭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申请办理转让不动产适用老项目的简易计税政策。[2016-04-20 1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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