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局2016年4月20日营改增在线访谈

来源:上海税务局 作者:上海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16-04-24
摘要: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至11时,本网站将开展以“倾听诉求、答疑解惑:营改增试点工作专题”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蒋旭涛,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

上海税务局2016年4月20日营改增在线访谈

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10:00-11:00
嘉宾:市国税局、地税局副局长 胡兰芳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蒋旭涛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李俊珅

摘要: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至11时,本网站将开展以“倾听诉求、答疑解惑:营改增试点工作专题”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蒋旭涛,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俊珅出席。活动将倾听试点纳税人的诉求,现场解答试点纳税人有关营改增政策、操作、系统的疑问。欢迎广大网友参与。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上海市税务局举办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蒋旭涛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俊珅同志,围绕“倾听诉求、答疑解惑: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主题,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各位领导好!首先先请我们三位局领导分别给各位网友打个招呼。[2016-04-20 10:00:48]

[胡兰芳]: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并通过网络同大家交流营改增试点工作,欢迎大家踊跃参与。[2016-04-20 10:01:21]

[蒋旭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来和大家一起聊聊营改增,听听大家对营改增的看法。[2016-04-20 10:02:05]

[李俊珅]: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和大家交流,希望各位网友热情参与,谈谈你眼中的营改增。[2016-04-20 10:02:27]

[主持人]:
非常欢迎各位领导!今天是非常难得的一次机会,从2008年开展局长在线访谈以来,这是第一次请到三位局领导一起参加在线访谈。可见,此次访谈的主题“营改增”的热度。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专项工作,并再次明确了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的任务要求。那么本轮营改增较以往几次,有着怎样重要的意义呢?[2016-04-20 10:03:54]

[胡兰芳]:
营改增自2012年起发源于上海,这次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后,营业税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所以说本轮营改增是整个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收官战”。4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税务总局参加营改增座谈会,他指出,当前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催生了大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促进设备更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广阔空间,可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能够有力带动就业特别是1000多万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就业,从而加快我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我想,总理的讲话已经可以回答您的问题了。[2016-04-20 10:06:21]

[主持人]:
看来本轮营改增的意义的确非常重大。那想再请问胡局长,这次营改增我们上海税务局做了哪些特色工作呢?[2016-04-20 10:06:54]

[胡兰芳]:
3月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上海市税务局第一时间完成了相关文件的逐条解读,形成了试点政策解读、四大行业单篇解读近十万字的解读稿,并印制了60万册分发给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2016-04-20 10:07:55]

[胡兰芳]:
同时,还在宣传方面形成营改增宣传地铁专列、12366营改增接听专线、办税服务厅营改增专窗、税务网站、微博、微信营改增专栏、政策宣讲座谈专场等“五专”特色,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其实今天的在线访谈,也是本轮营改增推进工作和“互联网+”相结合的一项特色工作,我们前期收到了很多问题和建议,今天将一一回应。同时,也欢迎在线网友能积极参与,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建议。[2016-04-20 10:09:09]

[主持人]:
谢谢胡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提了哪些问题?

[晨夕12]:
问:我有一套房子,前几天已和买家谈好,准备签合同了。听总理说5月1号开始,卖房子变成征增值税了,税负还有所减轻。我想知道,是现在签合同找税务局办交税手续,还是5月1号以后去。 [2016-04-20 10:10:36]

[李俊珅]:
按照国家规定,从5月1日开始,对个人销售住房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对卖房收入实行价税分离处理,纳税人税负将有所下降。您在卖房过程中,首先,每个工作日都可到税务局办理手续,其次,如可以选择时间,可以在5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申报缴纳事宜。税务机关自2016年5月1日受理的住房销售业务,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谢先生]:
我公司在外省市有分公司,主营业务就是持有房产并出租,由于总分公司的形式,所有房产的产权都是总公司名称,预计总公司、分公司营改增后都将变成一般纳税人,根据规定应自行开具发票。那么,我想了解的是,分公司所在地的房产是总公司在当地预缴由总公司开具、申报,还是由分公司直接开具、申报?[2016-04-20 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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