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12-09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九、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窗口接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接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35号。

  (二)办公时间:窗口报送时间按具体办公时间。

  十、办理基本流程

  十一、办理方式

  (一)一般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或者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

  受理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作《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审查与决定

  决定部门应对受理部门移交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对申请人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决定部门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查制作《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

  对办理限期前审批完成的许可事项,通知申请人领取。

  申请人应凭《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领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事项,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准予行政许可结果。

  (二)特殊程序。符合国家规定和设立特殊程序(绿色通道)的优先、特殊事项,应按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和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快速流转、限时催办、疑难会商、压缩时限等。

  十二、审批时限

  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20个工作日内无法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十三、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四、审批结果

  (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

  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不予税务行政许可

  发放《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五、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

  2.不得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3.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七、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35号。

  (二)电话咨询:0311-86981424;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三)网上咨询:http://www.he-n-tax.gov.cn

  (四)信函咨询: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35号;邮政编码:050011;联系电话:0311-86981424。

  十八、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和投诉应由部门监督机构受理。

  (一)窗口投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35号。

  (二)电话投诉:0311-86981149;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三)网上投诉:http://www.he-n-tax.gov.cn

  (四)信函投诉: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35号;邮政编码:050011;联系电话:0311-86981149。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35号。

  (二)联系电话:0311-86981424

  (三)办公时间:

  夏季(6-8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 他 月 份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十、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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