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税[2023]4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4-04
摘要:经市(州)级或县(市、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各市(州)级或县(市、区)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甘财税〔2023〕4号              2023-04-04

各市(州)财政局、民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民政司法和社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兰州新区税务局,矿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为了做好我省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方式。需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请于5月12日前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申请,并上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资料(PDF格式)。申请路径:甘肃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服务”-“按部门:省财政厅”-“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三、经市(州)级或县(市、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各市(州)级或县(市、区)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税政处 蔡 静 0931-8891124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马梓涵 0931-8582237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左 燕 0931-8790219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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