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建筑安装企业,因今年新接工程多,且几项工程同时开工,使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不开,银行贷款额度已用公司考虑向职工集资,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请问关于职工集资的政策和办理手续? (1) 关于职工集资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1998〕247号)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商字〔1997〕44号)第三十八条 企业从事商品期货交易所需资金,必须有合规的来源。下列资金不得用于期货交易:二、企业内部职工集资款或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住房周转金等对个人的负债。 《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国发〔1993〕24号)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利率政策。公司、企业债券及其他任何形式集资的利率都不得高于同期国库券的利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四、关于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的处理问题 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是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计税时予以扣除;其超过的部分,不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中“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 关于职工集资方面的办理程序。 对于企业这种内部职工集资程序方面现行法规并无明文规定,实践操作中应在不违背上述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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