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首都概念股上市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函[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1997]293号 1997-06-09 税屋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首都概念股”上市企业上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函》(京财工[1997]2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六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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