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输台267项产品可享零关税

来源:商务部 作者:商务部 人气: 时间:2014-03-20
摘要:  按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2014年起大陆地区共有267种货物可以零关税进入我国台湾地区市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及时申领原产地证书。   宁波口岸是大陆地区对台贸易发展较为活跃的口岸之一,台湾是宁波第五大贸易伙伴...

  按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2014年起大陆地区共有267种货物可以零关税进入我国台湾地区市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及时申领原产地证书。

  宁波口岸是大陆地区对台贸易发展较为活跃的口岸之一,台湾是宁波第五大贸易伙伴。根据宁波海关统计,自2011年ECFA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以来,宁波地区对台出口已经连续三年实现高位增长,出口货值年均增幅达11%,2013年出口总额达12亿美元。

  按照ECFA,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其中大陆出口到台湾有267种货物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地区市场,并于2014年1月起全部降为零关税,主要涉及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玻璃制品、机械产品及杂项制品等,其中塑料制品、化工产品是宁波地区具有行业优势的产业。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享受零关税必须凭借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简称"ECFA证书")。根据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1年至2013年宁波地区共签发ECFA产地证3223份,涉及金额9564.9万美元,年均增幅分别达23%和22%,按照平均减免5%的关税计算,进口商可少交190万美元关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