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税务局今日披露,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上海市税务局公布了首批26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偷税案件20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6起),并将向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推送相关违法案件信息,对涉案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此举标志着本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处负责人介绍,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即俗称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这一制度包括“一体两翼”,“一体”就是“黑名单”制度本身,“两翼”就是公布案件信息和实施联合惩戒。 该负责人表示,多部门联合惩戒是从限制涉案当事人行为、提高违法成本、降低信用评级等多方面,有效打击、严厉警示、强力震慑涉税违法行为的“组合拳”,也是对违法企业、个人、财务人员等的共同惩戒。实施联合惩戒的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全面推进纳税诚信体系、税收现代化体系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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