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字[1988]76号 财政部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88-12-31
摘要:财政部关于改变 印花税 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预字[1988]76号   1988-12-31 税屋提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法字[1999]57号),本法规自1999年11月19日起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

财政部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预字[1988]76号     1988-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分金库;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税务局、分金库:

  根据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改变1989年“印花税”缴款的预算级次。即从1989年1月1日起,按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征收的“印花税”收入,全部划归地方财政,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此项收入上解地区,中央财政不参与分成。“印花税”改变预算级次后,各地在缴纳“印花税”税款时,仍按《1989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中规定的33款“印花税”科目,并使用“工商税收专用缴款书”缴库。

  我部(88)财预字60号“通知”中关于“印花税”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的规定即停止执行。

  我部(88)财预字60号“通知”中,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的规定和缴库办法仍继续执行。

财政部

1988年12月3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