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海洋事业费”预算支出科目说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92]财预字第19号 1992-2-28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9]57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自1999年11月19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本通知自1992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199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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