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12-29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0号         2022-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月份  放假时间  申报纳税期限
 1月  1月1日至2日  1月16日
 2月  2月15日
 3月  3月15日
 4月  4月17日
 5月  5月1日至3日  5月18日
 6月  6月15日
 7月  7月17日
 8月  8月15日
 9月  9月15日
 10月  10月1日至6日  10月23日
 11月  11月15日
 12月  12月15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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