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30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结合税务征管实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5〕296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2022-06-3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结合税务征管实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5〕296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和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7月1日施行,为确保税收政策衔接一致,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对有关印花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要求,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清理结果,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税务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宣布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5〕296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