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发[2001]73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4-05
摘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更新观念,要引入科技加管理的观念,要规范管理程序,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和管理效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1]73号            2001-04-05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全省所得税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1年04月0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全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从1995年6月份开始,经历了部分地市先行试点、全省全面推行和深化完善三个阶段。在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但是这项工作在全省开展得不平衡,亟需采取措施,整体推进,同时,随着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为了进一步深化完善我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使企业所得税管理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在组织收入、宏观调控和调节分配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企业所得税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建立在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基础上。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有效贯彻实施的过程,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征税的过程,也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过程。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就是通过规章制度,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所得税政策法规,依法征收所得税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其目的是建立适合企业所得税管理特点的科学、严密的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更好地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

  实践证明,凡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局《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扎扎实实抓落实,就会见成效;就会促进依法治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就可以加强监督制约,防止随意性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就会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就会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目前一些地区存在工作不平衡的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没有统一起来。因此,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省局要求:已经有了制度,但还未落实到位的地区,要抓紧落实;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地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推动面上的工作;还在原地踏步,尚未行动的地区,要抓紧行动起来,迎头赶上。

  二、明确指导原则

  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原则是:

  (一)有利于依法治税。要以企业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征管制度,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二)有利于监督制约。通过制定科学、严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监督、制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行为。强化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规范,保证规范化管理工作全方位的落实。

  (三)有利于加强管理。通过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完善所得税的各项规定,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指导思想,更新观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水平。

  (四)有利于组织收入。通过规范化管理,改进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使所得税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促进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

  三、完善制度办法

  根据总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最近召开的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参照外省一些好的经验,省局已对《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将于近期下发各地,同时还要完善分行业的单项规范管理办法。各级国税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地的实施办法应在今年6月底以前上报省局所得税管理处备案。

  四、推进双向规范

  企业所得税的规范化管理,是征纳双方的双向规范化管理,不能顾此失彼。目前,各地对于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范化管理,都有成功的经验,但对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下一步各级国税部门要结合所得税管理的特点,推进双向规范,对纳税人从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优惠、财务处理、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其应享受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省局继续选择荆门市、黄石市作为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试点,并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五、更新管理观念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更新观念,要引入科技加管理的观念,要规范管理程序,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和管理效率。各级税务部门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将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内容,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进入税收征管主体软件系统。

  六、抓好督办落实

  做好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需要抓好督办落实。省局机构改革完成后,对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补充调整,孙振忠同志任组长,成员有姜锋、李晓南同志,日常工作由所得税管理处办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制定的有关监督考评的制度和办法,量化标准,督促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表彰先进,找出差距,改进所得税管理薄弱环节,提高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水平。省局在今年三季度将对各地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验收,希望各地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