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废止温财社[2017]502号文件的通知 温财社〔2022〕11号 2022-11-29 各区财政局、残联,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各区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温财社〔2017〕502号)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