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国税函[2006]56号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5-09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9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厦门市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按法律、法规应退的企业所得税采用退税的方式予以办理。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6]56号         2006-05-09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区局,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9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厦门市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按法律、法规应退的企业所得税采用退税的方式予以办理。

  附件:

  1.厦门市××区国家税务局货物运输业退税(抵税)确认书;

  2.厦门市××区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退税(抵税)反馈单;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