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会[2014]5号 2014-01-27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11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2.依据财政部令第10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自2020年1月23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修订后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4年1月27日 税屋附件下载: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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