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9月1日以后北京市货物运输服务企业,原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fa piao,试点后还可以继续开具吗?
答:自2012年9月1日起, 北京市从事货物运输服务,原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fa piao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fa piao和普通fa piao,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fa piao,包括不得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fa piao.
118.收到试点地区企业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fa piao可以抵扣吗?
答:纳税人收到试点地区货物运输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fa piao,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119.试点前提供改征范围内的应税服务开具的fa piao,试点后发生折让能开专用fa piao吗?
答:试点纳税人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fa piao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符合fa piao作废条件的,应开具红字普通fa piao,不得开具红字专用fa piao.对于需重新开具fa piao的,应开具普通fa piao,不得开具专用fa piao.
120.什么是增值税专用fa piao报税?报税期限如何规定的?
答:是指纳税人持报税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
纳税人开具专用fa piao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121.因报税盘质量等问题无法报税的如何办理?
答:因报税盘质量等问题无法报税的,应更换报税盘。
因硬盘损坏、更换金税盘等原因不能正常报税的,应提供已开具未向税务机关报税的专用fa piao记账联原件或者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补采开票数据。
122.未按照规定进行报税的如何处罚?
答: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23.增值税专用fa piao的报税方式有哪几种?
答:报税按其方式可分为上门报税和网上报税。上门报税是指纳税人持税控盘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报税的方式。网上报税是指纳税人自行通过防伪税控开票金税卡完成抄税操作后,运用网上报税系统通过网络将报税数据传输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的方式。
124.什么增值税专用fa piao认证?
答: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fa piao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专用fa piao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fa piaofa piao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fa piaofa piao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125.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fa piao如何抵扣?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fa piao,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fa piao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fa piao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红字专用fa piao暂不认证。
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fa piao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126.增值税专用fa piao的认证方式有哪几种?
答:认证按其方式可分为上门认证和远程认证。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专用fa piao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的方式。远程认证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fa piao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在网上认证软件升级前,纳税人取得的二维码密文增值税专用fa piao,目前须到税务机关上门认证。
127.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fa piao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fa piao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增值税专用fa piao一致。
128.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答: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129.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主体是谁?
答:试点地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130.什么是免抵退税办法?
答: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131.退税率是多少?
答:退税率为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即: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132.对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适用哪种计税方法?
答: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服务出口退(免)税认定时,对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应将其计税方法调整为免抵退税办法。
133.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答: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银行开户许可证;2.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运输”;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134.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退税相关申报。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于收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免抵退税。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真实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逾期未收齐有关凭证申报免抵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免抵退税申报,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缴纳增值税。
135.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哪些凭证资料?
答:(一)提供国际运输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或其他能够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单据凭证);(2)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fa piao;(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上述第(1)、(2)项原始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留存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备查。
(二)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应税服务(研发、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复印件;(2)与境外单位签订的研发、设计合同;(3)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fa piao;(4)《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设计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5)从与签订研发、设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