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一、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发展的历史回顾 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科技加管理”的征管方向,要求在征管工作中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和干部行政执法权监督的问题。因此,2003年在“30字”模式的基础上补充了“强化管理”4个字,正式变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模式。为适应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一是加强税源管理,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票控税,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出台《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专管员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全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加大稽查力度,建立稽查执法办案责任制,加强案例分析,明确划分日常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三是优化纳税服务,采取“一窗式”服务,在巩固完善纳税人自行上门申报、缴纳税款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银行代收代扣税款等多元化申报报缴系统。四是整合信息资源,对纳税人信息实行“一户式”管理。 二、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现状的简要评价 其次,征管模式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一是税收征管能力和质量大幅度提高,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1993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量是3597亿元,1994年就达到5070亿元,扭转了财政赤字局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收入总量不断刷新记录,2000年、2005年、2010年、2012年分别达12665 亿元、30867 亿元、77394 亿元、110740 亿元。[1]二是形成了依法治税的新局面。新的征管模式改变了征纳双方关系,纳税人由被动纳税变成自主申报,税务机关由管户制改成管事制,由全能“保姆式”管理变成相互制约的“分离式”管理,逐渐形成公平正义的法治化税收环境。三是税收信息化得到快速发展。全国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开展网上行政,数据集中,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为税收现代化管理目标提供了保障。四是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意识增强。实行“一窗式”服务,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改进工作流程,为纳税人提供多元申报方式,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开通12366服务热线等,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但是,征管模式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纳税人在征纳矛盾中处弱势地位。近年的征管改革如税收管理员制度、以票管税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的正常经营,使其处于尴尬的纳税主体地位。二是税务稽查弱化。稽查干部人员减少,以查促收功能大大减弱,有些地方税务稽查机构成为税源管理的服务部门。税务稽查干扰大,几乎每一个税务案件都有人找关系说情。三是纳税服务不够贴近纳税人需求。就纳税人而言,除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外,最需要的是便捷的办税流程和优质的政策咨询。但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耗时长、多跑路、手续繁等办税难现象大量存在,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与纳税人的需求仍有差距。四是信息化运用处于浅层次水平。硬件建设快于软件建设,在税源监控、分析管理方面软件的开发运用水平不高。五是税务机构设置层次多,税务成本高,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执法水平需要提高。 三、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建议 (二)优化组织机构,按扁平化管理理念设置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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