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发生退回,如何开具负数发票? 基本案情 机动车销售发生退回,如何开具负数发票? 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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