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地下建筑用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叶静 张映珍 人气: 时间:2014-07-22
摘要:  某公司位处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商务区,该公司有一地下商场,但该单独建造的地下商场的土地使用证未标明土地面积,只有总建筑面积与垂直投影面积,分别为2500平方米和1000平方米...

  某公司位处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商务区,该公司有一地下商场,但该单独建造的地下商场的土地使用证未标明土地面积,只有总建筑面积与垂直投影面积,分别为2500平方米和1000平方米。现正值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那么,该公司的此处地下商场该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呢?

  广州地税指出,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下称“通知”),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广州地税解释,通知中所称“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是指不与地上建筑溶于一体的地下建筑部分,或只有地下部分没有地上部分的建筑。

  另,根据《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有所分级,级别不同,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有所区别,天河体育中心商务区属于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7元。

  因此,该公司应按照垂直投影面积1000平方米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垂直投影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50%,也即该公司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为1000×27×50%=13500元。

  广州地税提醒,201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工作已开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注意按照申报标准在9月30日前进行纳税。逾期申报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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