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2.合同备案通过后,请登录深圳国税局门户网站申报缴税或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扣缴增值税)等相应表格,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申报扣缴。 2.如非居民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应先由非居民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再按相应流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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