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十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深财法[2021]13号 2021-05-13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深财法[2018]26号)的文件规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对我市有关单位提交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共有316户非营利组织被认定为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根据认定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年5月13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