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计量单位换算问题的批复 厦国税函[2002]7号 2002-02-08 同安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品油计量单位换算问题的请示》(厦国税同发[2001]99号)收悉,对成品油计量单位的换算,可按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02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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