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桂财会[2022]4号 2022-02-25 各市、县财政局、国资委,有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 为扎实推动相关企业做好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 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做好2021年年报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是收入、租赁等新准则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中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落实退市制度改革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年报信息将直接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效果和退市制度改革的落实落地成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加强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会商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督促辖区内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各项要求,扎实做好2021年年报工作,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加强宣传贯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掌握《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把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编制2021年年报应予关注的准则实施重点技术问题等作为宣传培训的重点,督促辖区内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准确把握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与反映,同时及时澄清有的企业在会计实务处理中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坚决遏制滥用会计准则、判断估计任性随意的问题,以全面促进提升2021年年报编报质量。 三、加强会计准则执行和内部控制,促进提升企业2021年年报质量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各类企业应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治理架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应当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收入、金融工具、租赁等新准则以及《通知》相关重点内容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加强财报重大错报舞弊风险和相关重点领域错报风险的评估与控制,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四、严把质量关口,客观公正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持续规范财务审计制度,切实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2021年企业年报审计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方法,关注相关重点领域审计风险,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防范执业风险,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相关要求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年报审计质量。 五、深化协同监督,切实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资委、广西银保监局和广西证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密切跟踪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年报编制、审计、披露等相关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滥用会计准则进行财务造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完整披露会计信息,切实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各有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年报工作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建议等,请及时反馈。 联系方式: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0771-5331602,kjc@czt.gxzf.gov.cn 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管处:0771-5891152,tpc3303@163.com 广西银保监局财务会计处:0771-2848201 广西证监局公司监管处:0771-5715835,chensy@csrc.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2022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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