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发改文[2022]114号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29
摘要:针对新引进本区的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的重点企业,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根据企业已累计实收资本和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情况,经认定,给予一次性最高5000万元(含)的开业设立补助。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发改文〔2022〕114号         2022-06-29

各相关部门:

  为推动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吸引优质企业落地,扶持现有企业发展壮大,全方位支撑全区产业提质增效,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北京市西城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化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紧抓“五子”协同联动契机,持续优化现代产业发展体系,营造业态融合性深、要素集聚度高、创新驱动力强的产业服务环境,全力支持符合西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驻区发展,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重点支持方向。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战略定位,优化完善高质量产业发展结构,构建功能化、融合化、多元化产业体系。重点围绕“4+N”产业国际化提升部署,提升金融业竞争优势,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着力打造科技、文化、专业服务、国际消费、生活性服务业等特色服务业集群,重点培育和支持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且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总部企业、科技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第二条 加强增量培育。用好用足落地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政策叠加吸引力。

  (一)开办费补助。针对新引进本区的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的重点企业,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根据企业已累计实收资本和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情况,经认定,给予一次性最高5000万元(含)的开业设立补助。

  (二)购租房补助。针对新引进企业在本区购买办公用房的,经认定,给予每平方米1500元购房补助;在本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给予最高实缴年度租金50%的资金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涵养增资补助。驻区企业新涵养重点企业的,经认定,按照驻区企业对新涵养企业的投资金额或新涵养企业已累计实收资本的10%(含),给予驻区企业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驻区金融机构实收资本增加的,经认定,根据驻区金融机构综合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万元(含)补助。

  (四)投资促进奖励。优化投资促进环境,搭建投资促进平台,举办高质量投资促进活动,定期发布资源清单,吸引优质企业在西城区落地。建立专业化、市场化投资促进机制,给予在投资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资金奖励。

  第三条 注重存量提升。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一)提供发展贡献奖励。每年安排不低于上一年度区级财政收入1%的资金,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奖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二)加强企业上市支持。形成储备、培育、上市、发展全过程支持模式,为通过各级平台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对接金融资源,给予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资金奖励。

  (三)持续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针对区域内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文化旅游、专业服务、生活性服务等领域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政策保障,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中小企业基金投资、上市挂牌、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提供资金支持。落实好支持中小微企业特殊时期恢复发展、纾困等政策,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推动落实保市场主体措施。充分利用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平台,深化政企联动,有效推动政策触达,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生态。积极争取市级支持,培育推动驻区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

  第四条 完善要素支撑。深化资金、人才、空间等产业要素集约配置,不断完善供给体系。

  (一)强化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引导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模式或母子基金模式,扶持区域内重点项目、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符合西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提质发展。

  (二)营造人才发展生态。针对金融、金融科技、数字经济、专业服务等产业领域,给予符合条件人才资金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每年设立专项资金,资助骨干个人项目、拔尖团队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为优秀人才在医疗服务、公共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优化提升空间资源。针对楼宇改造、楼宇特色发展、楼宇集约发展、楼宇绿色发展、楼宇资源整合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低效楼宇空间改造和公共设施升级,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额30%且每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给予运营主体改造资金支持,补助金额最高600万元。给予符合条件的低效楼宇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为自投入运营起,每年核定的楼宇区域综合贡献增量的50%,连续奖励三年。

  第五条 强化科技创新。夯实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巩固提升科技创新生态效能。

  (一)完善全链条支持。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全要素、全过程、全周期的支持力度,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示范、载体孵化、专利版权、投融资、人才服务、上市等方面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对科技孵化机构及新入驻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二)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实施。设立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通过前补助、后补助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及应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区域可持续发展示范、地区发展前瞻性研究、科技成果应用与示范等项目进行支持。

  第六条 激发发展新动能。构建多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打造新兴业态优势品牌,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一)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开放,为符合数字经济发展导向的重点企业和机构提供全链条、全过程服务,对标准制定、场景应用、开放创新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网络安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安全稳定、民生服务、政务服务、经济发展、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智慧应用场景建设。

  (二)积极推动国际消费。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品牌的旗舰店、体验店、概念店、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首店、北京首店入驻,丰富新零售领域国际高端供给,在商圈改造、首店引进、促消费活动、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推动民族品牌走向国际。

  (三)提升文化产业活力。加速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设立专项资金,突出支持文化产业“新增量、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新消费”,以推动数字文化业态发展、鼓励文化创新融合发展为特色,重点围绕文化金融创新发展、数字文化新业态引入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做优做强做大、文化载体空间提质增效、文化产业与事业贯通发展、文化新品牌新场景新消费培育提升、优质文艺演出创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第七条 提升开放能级。吸引集聚全球高端资源要素,建设产业开放创新发展新高地。

  (一)加强国际资源引入。大力引进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和西城产业发展方向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标志性外资金融机构、外资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外企新设及增资、服务贸易发展、企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深化对外开放。对标全球一流的经贸规则,围绕“产业+园区”开放布局,构建“一街+一园+多产业支撑”的开放体系,探索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推动更高水平产业扩大开放。

  第八条 聚焦重点对接。紧扣北京市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不断完善区、街道两级“服务包”工作机制,形成“总管家”、“行业管家”、“服务管家”重点企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重点企业联系走访,定期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动态,上门听取意见建议。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量身制定企业“服务包”,提供全流程闭环式服务。针对“服务包”内容开展定期评估、滚动更新,确保服务跟进速度与企业发展速度相匹配,强化支持要素保障,完善配套支持。

  第九条 优化服务环境。铸强企业服务链条,精准提升服务水平。

  (一)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新设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证照联办”改革。提供数字化服务,实现“全程网办”,构建政务服务“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兑现”闭环流程。

  (二)提供专业服务配套。注重专业服务业态培育,吸引国际国内高端专业服务机构驻区发展,在品牌建设、企业发展、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企业发展生态链。

  (三)充分发挥政策集群优势。持续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注重企业发展全过程配套支持,建立跟踪反馈机制,结合企业发展需求,持续开展缺口政策研究。

  (四)完善企业发展软环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造首都功能核心区优质城市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高质量教学水平,加大重点企业教育资源配套支撑。进一步加快推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保障绿色通道,提供高标准医疗配套服务。

  第十条 完善管理机制。畅通政策兑现路径,各项支持措施依照各行业主管部门已发布生效的具体政策文件实施兑现,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兑现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跨部门、跨行业重大问题统筹研究,涉及“一事一议”事项,报区政府审议后实施。定期开展政策执行绩效评估,确保政策资金使用科学高效,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本措施自2022年6月29日开始实施,由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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