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07]194号第四条有这样的规定: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于是,有朋友就疑惑了,提问企业研发准备金的提取(计提)未实际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这个“准备金”并非那个准备金 为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完善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很多公司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研发准备金制度。那么,这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研发准备金制度是否就是预提费用的意思呢? 显然不是这么回事。企业会计准则其实并没有规定研发准备金预提处理规定,因预提涉嫌设置秘密储备操纵会计利润的嫌疑,这种做法早已被废止。这个出自财企[2007]194号研发准备金,也称为研究开发经费,对该经费管理的制度由研发经费来源、研发费用范围、研发费用管理等部分组成。 研究准备金从哪里来,要用到哪里去 研究开发经费通常来源于国家、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以及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研究开发经费通常用在以下项目,这些项目同时也是研究开发费用具体的核算范围: 1.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企业对研发准备金如何进行管理 根据企业组织形式传达方向,企业对研发准备金的管理,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 由公司技术部根据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上级下达的课题确定,或者是由基层部门自行申报公司审批项的方式。项目确定后由公司下达科技研发项目立项计划,申报部门负责实施。如果项目委托其他部部门或是合作的,还要与之签订委托协议或者是合作协议,由签订部门负责实施。 研究开发费用要列入企业预算管理吗 企业的研发费用不是想当然支出就支出的,需要按照预算统筹、归口列账、分级管理、专项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 研发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个技术部门根据公司下达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编制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内容按研究开发费用范围编制年度预算,纳入该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报经公司财务部技术开发部审定后批复下达。 研发费用支出时,由研发项目组会同财务部门审批方可列支。研发费用结算有财务部门和直管项目按预算项目据实核销或分摊至项目。同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实施的,要在各核算主体之间归集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期末编制研发费用决算表,汇总后形成研发项目整体决算。 研究费用投入施行怎样的审批流程,如何与预算管理相契合 对于研发费用投入的审批流程上,一般由研发部门提出研发项目提议,由研发部门完成项目调研和立项,并评估涉及研发投入计划,在立项时由销售部门、技术部门、研发部门、财务经理、总经理等相关部门决策研发投入费用。决策通过后,由研发部门提出申请,技术总工程师审批,总经理批准。 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财务部门要设立台账归集研发费用,并协助研发部门做好研发费用的预算编制和控制。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需要符合实际发生、实际支出要求 对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按照预算管理、开支审批、结算核销的研发经费管理办法制定的准备金制度,更多倾向于提前安排资金使用,促进研究开发活动和保障研发资金使用。而研发费用也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计入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对这个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提出的要求是“支出”实际发生才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出”没有实际发生则不行。 因此,在研发准备金实际发生、实际支出才能税前扣除的前提下,是不会出现研发准备金核算已提取(计提)而未支出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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