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解读国办发[2009]3号: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2-27
摘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解读国办发[2009]3号: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


  第四,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五、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

  《通知》要求强化对四类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各地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

  三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抓好政策落实。

  四是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要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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