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工作期间,省国税局和省质监局将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各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国税局和省质监局进行反馈。 联系人:省国税局:尹晓明,电话:0531-85656280,传真:0531-85656283,E-mail:yxm 163169.net省质监局:范晓斌,电话:0531-82679093,传真:0531-82679090,E-mail:fanxb 12365.sd.cn。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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