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大力支持内蒙古经济发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6-30
摘要:  历时近一年、支持力度堪比促进新疆发展政策的《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揭开面纱...

  历时近一年、支持力度堪比促进新疆发展政策的《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揭开面纱。

  29日,国务院公布了《意见》全文,提出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煤炭、有色金属、稀土、风能等资源富集,发展潜力巨大,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繁荣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正是在此基础上,《意见》明确了内蒙古四大战略定位,即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团结繁荣文明稳定的民族自治区。

  财税金融政策“加油”
  在扶持力度上,最终出台的《意见》也没有让市场失望:从产业到金融财税再到土地政策,内蒙古经济发展将获得全方位扶持。

  财税政策方面,将加大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推进资源税改革,研究完善内蒙古煤炭等矿产资源领域收费基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全部改为拨款;鼓励中央企业在内蒙古的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金融政策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扩大抵押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重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鼓励使用未利用土地,适当增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特别是未利用地计划指标。

  瞄准国家战略能源基地
  作为中国能源储备最丰富的省份之一,能源基地无疑是对内蒙古产业的重要定位。

  《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国家能源基地建设。优化煤炭资源开发,建设一批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矿井,建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生产矿区;支持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和鄂尔多斯等重点煤电基地建设;打造蒙西、蒙东两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太阳能资源富集地区建设一批兆瓦级并网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热发电基地。

  另据记者了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就内蒙古能源建设形成了一份报告,提出了14条建议,其中第一条便是将内蒙古进一步定位为国家综合性、战略性能源基地,在为国家提供传统能源的同时,以电力(特别是风电)和高载能产品等形式提供更多的清洁能源。

  “从地区优势出发,内蒙古应该优先发展的产业主要是能源和原材料产业,此外,畜牧业和装备制造业也是具有传统优势的产业。”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资源储备来看,内蒙古的能源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在煤炭资源方面,内蒙古已查明煤炭资源储量超过7000亿吨,居全国首位。此外,内蒙古的风能资源也居全国之首,太阳能资源居全国第二位,油气资源也非常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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