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预收话费的财税处理解答

来源:安徽地税局 作者:安徽地税局 人气: 时间:2011-08-01
摘要:咨询内容: 1、电信局预收的话费一定要开发票吗? 2、邮政局办理的新邮代订费(即客户订购新的集邮票的订金)一定要开发票吗? 回复内容: 请在收款时开具发票,并写清楚款项的性质,是预收的就写预收款项。 贵局的回复值得商榷...

咨询内容:
1、电信局预收的话费一定要开发票吗?
2、邮政局办理的新邮代订费(即客户订购新的集邮票的订金)一定要开发票吗?

回复内容:
请在收款时开具发票,并写清楚款项的性质,是预收的就写预收款项。

贵局的回复值得商榷。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电信局在预收话费时根本未产生应税劳务,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电信局退还未使用的预收话费,财务上也不能将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因此,一般的预收款项不应开票发票(房地产企业的预收款项除外,因为总局有文件专门规定)。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电信局的预收款项也不应开票发票。本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正确吗?

回复内容:
发票的最基本属性,是收付款凭证,反映了双方的收付款关系,所以《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等条款规定,在收取款项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关于细则第二十六“确认营业收入”的规定,不能等同于财务会计处理准则上规定的确认收入的时间。因为,很多行业的收入时间确认标准是不同的,如果认为财务上确认收入了,才能开具发票,那么每个行业开具发票的时间都是不一致的,这不仅对于税收管理造成困难,而且也不方便消费者。甚至某种营销方式收入确认时间都是不同的,比如: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而此时很可能对方并没有付款。如果此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具发票,而不是按照实际收付款时间开具发票,将会导致企业更多麻烦。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如果按照您的说法,电信业这种持续性提供劳务的行业,不在收款时开具发票,而是在实际消费后开具发票,经营者在预收款时不开具发票,就意味着他在消费者每消费一笔劳务后都需要逐笔开具发票。换句话说,在消费者每打一个电话后,经营者都要向消费者开具一张发票。当然,如果消费者需要退款,而电信公司此前已经开具发票的,可以按照《细则》第二十七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回复部门:安徽地税局征管科技处 答复时间:2011-07-14 15:02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咨询问题: 预收话费是否交税?

咨询内容:
我是一家邮电通信企业,请问客户预缴的话费收入账上如何处理,要不要交税。

回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及二十五条规定,邮电通信企业提供应税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即按照实际出账话费缴纳营业税。

回复部门:安徽地税局劳务财产处 答复时间:2011-07-07 08:09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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