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施行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相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公告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以下简称新表)及填表说明。新表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旧表停止使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表已在我局核心征管系统中开发,网报企业可通过网报系统使用新表。 二、非网报企业可在海南省内各地税办税服务厅索取新表,也可登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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