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投标报价基本思路

来源:《建筑经济》 作者:张俊清 人气: 时间:2016-10-17
摘要:“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修订应与“营改增”同步,形成价税分离体系,首先要进行价税分离,在增值税市场环境下重新询价,建立新的价格体系,税金将成为竞争性因素,增值税附加的计算将相对更加复杂。

  对于X公司而言,“营改增”是摸着石头过河,它没有成熟的范例和模板可供遵循,需要不断摸索,这一税改政策在给企业带来积极意义的同时,在执行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笔者通过到X公司调研及分析该公司的财务数据,发现其在项目投标报价方面遇到的难题。

  企业项目投标报价工作变得复杂

  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工程造价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

  其中9%为建筑业增值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项费用均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营业税制下的工程造价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进行编制,一般由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其中税金是指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采用综合税率进行计取。“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修订应与“营改增”同步,形成价税分离体系,首先要进行价税分离,在增值税市场环境下重新询价,建立新的价格体系,税金将成为竞争性因素,增值税附加的计算将相对更加复杂。而且,价税分离方法意味着在投标书的编制中需要分析成本项目,分清哪些项目可以取得进项抵扣凭证,还需要将这些项目按13%、9%、6%、3%不同的税率档次进行估算,这样一来投标工作变得复杂,如果项目和公司应对不当,将会丧失市场投标的灵活性和竞争优势。

  另外,在投标报价环节必须考虑“甲供工程”带来的影响。“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进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甲供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不同,建筑企业的项目报价也不一样,而且“甲供工程”还需要考虑抵扣时的“四流一致”,这无疑加大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投标报价复杂化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后,面对投标工作复杂化的难题,建筑企业应严格梳理业主身份、建立完善的业主档案,针对不同类型业主制定不同的投标报价方案和价格谈判策略,以便尽可能将增值税税负转嫁给业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类别、不同业主类型,建立新的投标报价测算模型。合理使用企业资质,采取最优的投标模式,优化投标组合。

  修订承包合同模板,将工程造价细分为不含税造价、含税造价和税金;

  对工程付款规定进行修改,如可以与业主约定延迟支付的处罚措施;

  对发票的提供类型和时间加以约定等;

  对保证金计算基数进行调整,注明为不含税的工程价款;

  减少“甲供材”的比重,明确关于“甲供材”的价款、结算方式及开票事宜的相关条款,变“甲供材”为“甲控材”或代购货物;

  甲方有重大信息变更,比如如税务登记等信息变更时及时要告知乙方等等。

  ——《建筑经济》2020年1期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作者:张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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