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05
摘要: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7-05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资源税若干免税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公告

  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对原柳州市国家税务局、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确保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征管工作的合法性。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份。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2015.08.18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2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资源税若干免税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6.11.18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3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2017.03.27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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