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减税降费为主线,以深化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减税降费、提速增效、整合升级、协同共治,彰显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打造快捷便利的新速度、搭建稳定高效的新平台、开创携手共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 二、整体安排 在行动安排上,把握“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统筹规划,梯次推进,层层落实。在行动内容上,全年共推出4类13项60条便民办税措施。聚焦纳税人所期所盼,通过推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切实精简涉税资料、切实优化发票办理、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四个切实”4项措施大力减税降费;通过推出提速优化流程、提速纳税申报、提速税费缴纳、提速退税办理“四个提速”4项措施全力提速增效;通过推出改善“线上”服务渠道、改善“线下”服务渠道“两个改善”2项措施着力整合升级;通过推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三个发挥”3项措施合力协同共治。 三、行动内容 (一)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1.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认真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采取有效举措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分别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上下沟通联络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小微企业纳税服务工作,省、市、县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小微企业纳税服务。切实做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工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调整、升级工作。优化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自动识别、政策提示、减免税数据自动填写等功能。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成效,持续加强督导检查,以督办检查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根据总局统一部署,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细化措施并抓好落实。落实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有针对性地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对提出申请的企业,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以减免税政策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重点行业、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开展分析,实现税收经济分析高端定制和精准发力。开展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红包我会领”等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根据总局确定的个人所得税宣传口径,紧扣时间节点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引导步调一致。依托地方权威媒体,帮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方便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2.切实精简涉税资料。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总局第一批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及第二批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进一步清理与取消证明事项有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各类办税指南、操作规程、表证单书。加强取消证明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总局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工作安排,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取消《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同步升级电子税务局功能。根据总局统一部署,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 3.切实优化发票办理。合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求,积极推进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全面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为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提供便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8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多渠道开展宣传,督促税控服务单位做好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税控开票系统领票和开票操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确保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工作落实到位。根据总局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的加大我省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好电子发票升级改造,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公布我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登录地址。配合总局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4.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根据总局工作安排,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组织好全省范围内纳税人需求调查工作,提高纳税人的参与率,确保调查对象真实可靠、调查结果具有指导意义。根据总局纳税人调查分析结果,分析我省纳税人需求主要特点,为工作开展提供支撑。进一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积极收集纳税人诉求,以快速反应为目标,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坚持“谁负责、谁主办”“谁主办、谁反馈”的原则,抓好现有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机制落地生效。 (二)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 5.提速优化流程。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发布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推行税务注销环节“承诺制”容缺办理。积极推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为纳税人申报提供便利。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海关缴款书抵扣方式调整优化工作,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落实好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工作任务。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升级税企沟通方式。建立甘肃省大企业纳税服务首席联络员制度,为在甘的千户集团总部、千户集团总部不在甘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列名企业指定首席联络员,提供一对一的纳税服务。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充分运用省局建立的“税收政策解读辅导培训和问题答疑”工作机制,对大企业提出的涉税疑难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提高政策确定性及执行统一性。选择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完善、遵从意愿强的大企业集团,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为纳税人提供定制化的高端特色服务。对已签署的遵从合作协议进行梳理,查找问题、发现不足、及时改进,引导和约束税企双方共同信守承诺,实现税企合作共治共赢。 6.提速纳税申报。根据总局ITS系统完善进度,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填申报,实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自动预填相关申报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的功能。 7.提速税费缴纳。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及陇税通APP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积极与人民银行协调沟通,拓展并推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按照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在电子税务局增加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功能,为自然人缴纳税费提供便利。加强与相关银行的工作协调,实现以网签方式办理“授权(委托)划缴协议”事项。 8.提速退税办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要求各地区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9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积极与口岸办沟通协调,督促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尽快落实。优化其他退税办理,制定网上退税办理工作方案,开发电子税务局网上退税业务功能,推动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着力整合升级,搭建稳定高效新平台 9.改善“线上”服务渠道。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做好金税三期并库和保留特色软件改造,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互通、一体运行。定期组织对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和运维服务商运维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收集纳税人对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的意见建议,督促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提升运维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制定电子税务局服务商考核办法。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按照总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在线咨询和智能咨询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个性化的服务。按照总局部署升级ITS系统,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的在线填报、数据校验、提示提醒等功能,提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修正,减少填报错误。 10.改善“线下”服务渠道。持续推进“一门办”,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推广先进地区成功经验。2019年12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单独设立的办税服务厅,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四)合力协同共治,开创携手共进新局面 11.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创新合作方式,全面上线“银税互动”2.0版。扩大合作银行范围,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结合相关政策和纳税人需求,鼓励和推动银行创新信贷产品。 12.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按照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制定下发的《深化部门合作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继续做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建立车船税税务直征数据库并与保险部门数据共享。推进与市场监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实现纳税人完成税务注销后,税务部门将清税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 13.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事项的推进,鼓励和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公益活动,发挥涉税服务行业的专业作用。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和业务信息采集制度。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按月对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进行公告。根据总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整治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