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23条举措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7-10
摘要:山西省出台23条举措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 减轻企业负担 一、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城镇自来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在前期降低10%的基础上,从2020年5月1日起再降低10%,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居民管道

山西省出台23条举措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

  减轻企业负担

  一、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城镇自来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在前期降低10%的基础上,从2020年5月1日起再降低10%,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居民管道天然气,执行居民用配气价格(购销差价)政策可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减免金额较大、经营比较困难的供水、供气企业,同级财政根据实际给予适当补贴。

  二、加大租金补贴力度,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半年在免收2月、3月房租基础上再免除1个月租金,下半年减半征收房租。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2020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当地财税部门按规定落实国家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的政策。

  三、落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按照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服务业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降比、缓缴期限均不超过1年。

  三、加大免税力度,落实国家减免税政策,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业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执行期限全部延长至2020年年底。

  四、强化信贷支持,继续用好央行1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服务业中中小微企业。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落实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本金40%的无息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及信用贷款投放比例,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全省各项贷款增速,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晋分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稳定就业岗位

  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免征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年底。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适当放宽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对由统筹地区政府部门认定的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坚持不裁员或符合裁员要求的,返还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将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年底。

  二、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行业,年缴纳税费2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300元、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中列支。

  提振旅游市场

  一、促进旅游消费。贯彻落实“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做好旅游标准制修订工作,打造旅游精品路线,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品质,引导开展家庭式、个性化、漫步型旅游活动。2020年下半年,我省国有A级以上景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对全国游客免首道门票,鼓励省内民营A级以上景区参照执行。

  二、支持文旅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创新转型,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移动通信等新科技,培育壮大数字动漫、在线旅游、在线阅读、数字文博等新业态,重点扶持一批高成长型中小文创企业。鼓励探索小规模、预约制的线下文化旅游活动。运用我省智慧旅游云平台,加快构建全省联通的智慧旅游云服务体系,支持智慧旅游建设和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推出云游览、云观赏服务。

  三、加快开发“夜游山西”消费打卡地。鼓励主要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特色夜间旅游体验活动,打造一批夜游项目,推出文博场馆夜间特展、演艺等体验项目。探索开通链接景区、文化艺术场馆、购物中心、特色街区的夜间旅游路线和夜间旅游巴士,促进夜间经济连片成网发展。

  激发消费活力

  一、发放电子消费劵。在前期工会发放300元/人消费券的基础上,安排5亿元消费券规模,其中省级财政2亿元,市级财政3亿元,通过支付平台,重点面向餐饮住宿、文娱旅游等领域向省内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并且将视具体情况,逐步适当增加消费券投放规模,扩大发放范围。

  二、举办消费促销活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政策+活动”为双轮驱动,围绕购物、旅游、文化、美食组织开展贯穿多个重要节日的促销活动,促进线上线下全场景布局、全业态联动、全渠道共振,实现千企万店共同参与,周周有话题、月月有活动,激发消费热情,加快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支持商贸发展

  一、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方面提出5条措施,包括支持餐饮创新发展、支持开展餐饮节会、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扩大销售、促进商贸服务业绿色化发展。

  二、支持餐饮创新发展。总部设在山西的餐饮企业新建或改造中央厨房或配送中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150万元以上,择优给予每个项目不高于50万元的资金补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择优给予每个项目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补贴。

  三、支持开展餐饮节会。支持疫后适时举办大众化、特色化、国际化美食节会活动。支持各市举办品牌美食文化节会,对事先报备并经商务部门同意的,给予节会举办费用3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贴。

  四、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鼓励便利店实施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对直营或加盟店数量达到50家、100家、200家及以上的便利店总部,经认定,分别择优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扩大销售。对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的电商企业(网络零售额占企业销售总额不低于50%),按照其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量部分的5%,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六、促进商贸服务业绿色化发展。对建立回收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储存运输、信息平台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2020年通过国家绿色商场评选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强化服务保障

  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将围绕“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加强服务业企业分类指导和服务,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推动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从2020年起,对新增纳入统计部门的“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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