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等两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解决审计实务中的问题和难点,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我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两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张妍 袁小叶 电话:010-88250202, 88250208 传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附件: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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