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就发[2022]3号 北京市西城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01
摘要: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更好激发辖区人力资源活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北京市西城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就发〔2022〕3号        2022-07-0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更好激发辖区人力资源活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稳定和拓宽就业渠道

  (一)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充分挖掘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资源,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岗位招(录)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提高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比例。(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二)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就业责任。开发一定数量优质岗位,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对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效突出的区属国有企业,优先推荐参加北京市就业创业先进集体、西城区和谐劳动关系星级单位评选。(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疫情防控等就业岗位,优先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8-9月,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社区工作者招聘专项活动。进入本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享受不超过6万元一次性入职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鼓励优质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央企、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科技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给予西城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6000至12000元就业奖励。企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突出的,可以在毕业生引进、工作居住证办理、就业服务等方面享受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

  (五)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招聘信息的发布,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二、持续推进和激励创业创新

  (六)优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环境。创建西城区“双创”导师团,为西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财务分析、人员培训、路演技巧、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政策咨询十项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七)扶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西城区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优秀项目纳入“西城区优质创业创新项目库”。筹办HICOOL全球创业者大赛金融科技赛道初赛,支持青年人才优秀项目、创新成果参赛、参展。(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

  (八)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成本。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西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在本区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按照每年实际房租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九)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渠道。加强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项目对接,高校毕业生在西城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创业主体,开展经营且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职工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职工超过100人的达到8%),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十)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激励机制。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优质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在办理工作居住证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符合毕业生引进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全面培育和提升能力素质

  (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政府+企业+高校+毕业生”四方发力,募集就业见习岗位,推出优质就业见习基地,支持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现从“实验室”走进“试验田”。见习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西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区级见习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二)动员高校毕业生参与志愿服务。聚焦疫情防控、基层服务等领域,推动高校毕业生广泛参与首都功能核心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各项任务,在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社区防控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发挥青春力量,提升社会责任感。(责任单位:团区委)

  (十三)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西城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区定点培训机构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创业合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1000元。取得《技能培训结业证书》,3个月内实现单位就业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培训奖励3000元;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300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四)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金蓝领”行动。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职业素质、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职场,累计不低于40课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00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不断完善和创新服务模式

  (十五)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制度改革,从2023年起,不再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通过数据共享、电话询问、基层摸排等手段,与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建立联系,提供“131”就业服务包,即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七)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重点帮扶。对本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机会,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于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由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八)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力量。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专业化力量,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结合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根据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多元化、针对性强的线上招聘和直播带岗活动,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五、全力打造和优化就业环境

  (十九)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综合执法和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职业介绍、虚假招聘、售卖简历、就业歧视和以求职、培训、就业、创业为名义的非法信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区、街、社区三级人员力量,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深入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例,用身边事影响身边人,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成才观。(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西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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