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税征[1993]200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3-03-18
摘要:现将国税发[1993]03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后如有新规定,一律按新规定执行。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税征[1993]200号              1993-03-18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对外分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税发[1993]03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后如有新规定,一律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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