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拿地的咨询服务费在母公司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 解答: 项目公司也是独立法人公司,母公司也是独立法人公司。我国企业所得税是法人所得税,为子公司发生的咨询费用应该在子公司的税前扣除,而不是转移到母公司扣除。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来源:税屋作者:彭怀文
2014年6月的解析—— 企业支付的相关鉴证咨询服务费,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基本案情 甲企业为一家大型机械制造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接受某管理咨询公司提供改进业务流程、提升生产效率的咨询服务,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乙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备将一块闲置土地对外出售,聘请某评估机构对企业土地进行评估,支付了一笔土地评估费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案例分析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情形的,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方法计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规定, 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鉴证咨询服务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购进的鉴证咨询服务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鉴证咨询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不得抵扣情形的,其购进的鉴证咨询服务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 甲企业接受某管理咨询公司提供改进业务流程、提升生产效率的咨询服务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乙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没有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仍属于征收营业税的项目,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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