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税[2014]39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4-11-11
摘要: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苏财税[2014]39号                        2014-11-11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此外,有部分第一批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名称变化,本次一并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

附件: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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