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3-22
摘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要求,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部署推进依法治税重要工作,全面推进北京国税系统法治建设。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发展和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不断提升法治理念,优化法治环境,推进税收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制定了“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工作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全面贯彻落实《纲要》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要求,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部署推进依法治税重要工作,全面推进北京国税系统法治建设。

  二、依法履行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一)依法征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积极创新组收工作思路,集成税收数据信息,加强对区域经济发展、重点税源等情况的分析,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特征,科学谋划组收工作。全年共完成税收收入9289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中央级完成6438亿元;地方级完成2851亿元,同比增长24.5%。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5亿,同比增长26.4%。圆满完成了收入任务,实现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主动适应首都改革发展需要,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积极服务重点工作。利用经济手段助力“疏解整治促提升”,联合工商等部门对部分有形市场和“七小”业态开展专项检查,服务疏解及升级改造市场165个。建立市、区两级冬奥会筹办涉税服务机制,开通服务“冬奥”绿色办税通道,助力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顺利开展。全力做好新机场建设各项税收保障工作,推出了服务搬迁企业等15项便捷办税措施,解决了跨省迁移手续办理、税务资质认定等7方面40余项涉税问题。

  2.主动服务在京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改善民生、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节能环保企业减免税政策,共计减免税款517亿元,同比增长17.2%,激发了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持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全年累计减税1000亿元。全年办理出口退税270.3亿元,同比增长9.9%;扎实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服务贸易退税24.7亿元,同比增长73%。帮助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1005份,预估为居民企业境外享受减免税款197亿元,同比增长4.4倍;确保税收协定优惠政策落地,为非居民企业减免税款55亿元;落实简并税率政策,简并税率合计减税34.2亿元。通过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有效激活了市场主体的发展动能。

  3.持续加强税种管理。在增值税方面,开展增值税政策大辅导,编制《营改增指导意见》《发票审批(核准)操作手册》《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指南》等多个手册,加强对基层落实政策的指导;推进农产品核定扣除工作,在全国货劳工作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在消费税方面,完成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工作,全年实现消费税2.4亿元。在所得税方面,紧抓预缴和汇算清缴等关键环节,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申报和差错控管力度,73.53万户企业申报率达100%。加强后续管理,开展取得虚开发票、走逃企业发票的税前扣除专项核查以及资产损失专项核查工作。上线汇算清缴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在结果隔日反馈的全国模式基础上,率先实现当日反馈的高效模式。在国际税收方面,非居民税收收入入库445.72亿元,同比增长19%,规模首次居全国第一位。全年反避税管理环节税收入库153亿元,同比增加66亿元,增长76%。在全国率先开展“走出去”企业同期资料审核,全市范围内境外税收风险管理补缴税款入库全国第一。建立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集体审议机制,入库税款首次突破30亿元。同期资料审核环节补缴税款连续两年同比增长70%。在大企业管理方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税收管理工作任务;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工作共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43.02亿元。开通列名大企业“绿色办税通道”,提升大企业涉税诉求解决层级,直接受理快速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19项;与首旅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搭建高层次的税企沟通平台。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紧密结合北京国税实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科学谋划简政放权良策。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2392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1.在“放”上突破,破解“减负”难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已提前完成了第一批完善简易处罚流程等14项改革任务和优化“多证合一”存量户批量换号功能等8项系统优化改造,先后制定出台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推行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等17个改革配套文件。

  2.在“管”上统筹,保障“放权”到位。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实名办税人证核验,建立税警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阻断涉税涉票风险。二是参与国家税务总局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自然人实名库和信用体系,将动态信用管理贯穿于纳税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全流程和各个关键节点。三是发挥市局司令部作用,统一操盘、扎口管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管控。利用金税三期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梳理出13类虚开发票特征,搭建防控虚开类23个风控模型。通过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加大稽查打击力度,实现北京地区“暴力虚开”企业户数、开票份数、开票金额、户均虚开额、单份发票金额、企业存活期限环比六连降。

  3.在“服”上创新,推动“便捷”办税。一是打造“能问、能查、能看、能听、能约、能办”的“六能”型纳税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桌面版、网站移动版、移动客户端等多渠道进行业务办理和交互。该平台全年累计访问量达500余万次。二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一步扩大到新办及未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惠及全市新办及未评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6万户,占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22%。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实现预约办税、微信取号功能。全年年微信取号达40万人次、预约取号5万人次,为纳税人节省了80%的排队时间。同时借助语音识别、语音合成等技术搭建智能语音系统,实现排队人数、预计等待时长的即时播报,提供常规问题的智能咨询服务。四是依托12366热线知识库搭建智能问答库,从纳税人角度整理常见问题,联动知识库自动形成通话小结,提高人工处理效率,同时为智能咨询提供数据支撑。五是推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业务和邮寄送达文书业务2项便利化举措,将全市15%的领用票需求和每月20万代开业务量转移到了网上。通过优化网上办税流程,从“往返来回跑”到“最多跑一次”,再到“一次不用跑”,不断提升纳税人便捷办税体验。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一)强化税收政策调研

  1.做好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追踪问效。走访相关零税率代表企业,积极研究制定方案,帮助企业解决落实中的问题,确保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有效落实。

  2.做好相关税收政策的专项调研。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资管产品政策调研;参与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立法工作,推进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车购税完税证明共享核查机制。按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各项专项调研工作部署,如基金业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股权投资(永续债、代持股、对赌协议)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企业重组、特殊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天竺综保区企业一般纳税人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等工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和储备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监管

  严格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清理和公告等工作,共完成合法性审查及合规性评估9件。全面清理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中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要求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公告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1件。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为重点,清理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中应失效废止文件93件,确保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

  四、规范工作程序,推进科学决策

  (一)健全科学决策保障机制

  细化领导成员职责、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会议制度等内容,明确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健全监督制度、公文审批、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等事项,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选任工作,组建公职律师队伍,并从中聘为机关法律顾问。通过办理案件、列席会议、接受咨询等方式,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推动依法决策,发挥行政决策的“智囊团”作用。

  (三)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4件,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提高案件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五、严格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1.推进税收业务规范化。先后出台了导税服务、应急处置、预约服务等10余项纳税服务制度,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做到服务一个标准。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税收征管规范》,进一步简化事项流程、精简资料报送、简并优化表单,同时积极配合北京市法制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提交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对照《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积极落实和完善岗位设置,开展岗位权限清理,理顺退税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工作时限标准。按期完成《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列明的51个合作事项,通州、顺义获选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房山、大兴、开发区获选市级示范区。落实《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出台稽查各环节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全市稽查系统举办专题培训和业务知识竞赛活动,提高稽查人员的执法能力。

  2.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将巡察工作列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事项,明确巡视办主要职责,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管理,确保规范化运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学习贯彻《全国税收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严格对照规范全面梳理岗责流程,依照规范开展督察审计工作。组织《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规范(2.0版)》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对采购工作程序的把控,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制度规范化、流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三方面入手,“三位一体”学习、应用《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规范》,推进财务管理转型升级。

  (二)优化税收执法程序

  1.完善统一全市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额度标准。在2016年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22号公告基础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发布《北京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统一规范了北京市各级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2.做好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搭建联合互训业务平台,同时发挥北京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组织协调市公安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地税局等部门举办2期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协作业务培训班,对325人次进行了集中培训,做到“查、抓、捕、审”互联互动。充分发挥税警联合办公室作用,密切税警协作,实现各区税警联合办公室“全覆盖”,部分实现公安人员的进驻常态。

  (三)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1.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创新开展联合稽查,有效整顿规范行业和地区税收秩序,全年稽查立案4439件,同比增长268%,共计查补收入428亿元,同比增长129%。组建专业化精英团队,与公安部门协同联动,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破获14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抓捕涉案人员328人,目前2起案件中的8名被告已获刑。搭建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抽取双随机稽查对象653户,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途径予以公开。

  2.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制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共同确定联合稽查对象1732户,对其中244户联合实施进户检查,国税查补税款14.28亿元。有效推进“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将34家企业列入“限制融资授信”“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限制名单,将29家企业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成功阻止4人出境,有力彰显了失信惩戒的效用。

  3.推进京津冀跨区域涉税事项扩大合作范围。京津冀三地六局通力协作,全力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完成核心征管及各自外围系统的升级改造,并进行试点上线运行。实现外管证电子化,京津冀三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外管证开具。牵头组织召开京津冀国地税的税收风险管理协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建立《京津冀税收风险管理协作机制》,确定京津冀三地六局下一步税收风险协作的工作内容。

  (四)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1.积极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信息管税,上线了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风险管控系统、北京国税增值税管理辅提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完善出口退税风险管理系统等,规范内部工作管控及对外风险控制。

  2.进一步优化网厅建设。网厅网报项目从7大类14个业务事项,拓展到11大类31个业务事项,占大厅全部43个办理事项的72.09%。全年网厅业务量从2015年的462万笔增长到2017年的1800余万笔。推广网上业务“限时办”,按时办结率达到98%,有效提升网上办税体验,提高纳税人网络办税的积极性,网上申报率达到了99.78%。

  (五)全面开展法治税务基地创建工作

  开展法治税务基地创建工作,引导北京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要求,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带动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高。今年经各区(地区)税务局自主申报、评估组审查评选、推荐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等环节,命名顺义区国税局为北京市国税系统法治税务基地。

  六、筑牢监督网络,强化权力制约

  (一)加强内部监督与制约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引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四种形态”作为严肃执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标准处置问题线索,集体研究确定处置方式,提高处置效率。始终坚持高举问责利剑,精准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2.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制定《北京国税系统巡视巡察规范年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梳理出《北京国税系统巡视巡察工作负面清单200条》,在全国国税系统率先开展直接巡察基层税务所党支部的提级巡察工作模式。

  3.加强廉政教育,编印《北京国税纪检监察廉政教育专刊》,大力开展“一局一品”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4.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日常税收执法督察、专项执法督察工作。对4个区局开展了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完成了9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9个预算单位开展了财务专项审计。

  5.坚持“制度+科技”的工作思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市局、区局、税务所三级内控机制建设组织架构,全局拥有专(兼)职内控督察(联络)员900余人。制定各类内控制度241项,其中专项制度10项。排查梳理个性化风险点2532个,制定防控措施2198项。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以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国税基层行活动,邀请特约监察员深入了解税收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在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场所设置举报箱,公布热线电话、电子邮箱,设置涉税违法检举中心,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有效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七、完善权力救济,妥善化解纠纷

  (一)依法办理复议案件

  畅通复议渠道,坚持落实税收公平正义,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我市国税系统共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56件,直接纠错率20.83%,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

  (二)依法应对行政诉讼工作

  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内部制度指引,对应诉工作的各个环节事项及依据进行规范。积极落实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认真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完善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借鉴制度,归纳提示执法风险,通过组织法规和稽查部门集体培训、制发典型案例、片会座谈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执法的规范,强化基层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基层的行政执法能力,做到定纷止争。

  八、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

  (一)明确公开领域和事项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对税收管理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梳理、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指导处室、公开方式、公开期限、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打造网站、微信、微博、二维码等立体公开模式,利用“北京国税”及各区局政务微信组成的微信矩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

  (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每年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年全系统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18件,均按时限要求妥善处理。

  九、强化法治宣传,提高税法遵从

  (一)不断拓展普法宣传阵地

  大力拓展普法宣传阵地,与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交通广播、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主流媒体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共同开展税收普法活动,构建了传统纸媒、广播电视、网络传媒多位一体的宣传新格局。与北京交通广播开展“税收伴您同行”直播,联合北京电视台制作《税收天地》专题税收普法栏目,现《税收天地》已累计播出26期,形成了较好的宣传效应。

  (二)继续加强税收普法载体建设

  在所有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大型LED显示屏和自助办税机,及时发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在政务网站开辟“纳税人学校”模块,详细解读各类涉税法律法规、政策,解决纳税人税法困扰;在“北京国税”微信服务平台设置“纳税人学堂”“查询广场”“专题服务”等栏目,建立“政策法规查询库”,及时推送最新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实时解答法规问题,为纳税人和税务干部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法规学习服务。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税法宣传普及活动,有效提升了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稳步提升普法宣传影响力

  不断加强法治宣传,以“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上高铁、动车”“税法宣传走进中关村科技园区”“税法宣传走进首都机场”“服务北京新机场建设税收合作”“税法‘十进’”等多个主题宣传活动,打造特色宣传品牌。在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主办的全国第二届税收公益广告大赛、“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白兰杯”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我局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北京国税税收普法宣传成效。

  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水平

  (一)保障法制机构人员配置

  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与法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律人才。政策法规处编制10人,具有律师资格证书2人,公职律师1人。

  (二)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17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97.59%,对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授予执法资格证,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强化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年内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4次,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5期,将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法治政府建设等作为必训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举行2场次的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

  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建立税务干部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全年共开展42期2800余人次培训,均把宪法、法律作为培训的必修课程。同时把“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列入普法主要任务,纳入每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持续掀起学法守法热潮,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018年,我局将继续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北京国税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好《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推动北京国税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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