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第四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及下半年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18-12-12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由于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恰逢周末及元旦假期,第四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及下半年房产税的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19年1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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