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函[2002]4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准A类出口企业名单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2-04
摘要:根据国税函[2002]20号的精神,同意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金陵船厂、靖江造船厂、扬州江扬船舶集团公司、江都粤海造船公司、澄西船舶修造厂确认为2001年度A类出口企业,其出口的货物按国税发[1998]95号中有关A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办法办理退(免)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准A类出口企业名单的批复[全文废止]

苏国税函[2002]49号        2002-2-4


南京、泰州、扬州、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准江苏省A类出口企业名单的批复》(国税函[2002]20号)的精神,同意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金陵船厂、靖江造船厂、扬州江扬船舶集团公司、江都粤海造船公司、澄西船舶修造厂确认为2001年度A类出口企业,其出口的货物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中有关A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办法办理退(免)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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