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是否可以同时使用定额发票和国标税控收款机?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纳税人是否可以同时使用定额发票和国标税控收款机?自2007年9月1日起,对于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纳税人是否可以同时使用定额发票和国标税控收款机?

自2007年9月1日起,对于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的纳税人,凡在2007年8月1日之前已领购使用《定额发票》但尚未认购安装税控装置的,均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原则上税务机关不再提供《定额发票》。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