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字[2007]146号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04-04
摘要: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并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政策工具和载体、各类市场化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

  (五)加强管理与指导。

  建立国家高新区评价考核动态管理。对国家高新区实行“总量控制、定期考核、优上劣下、分类指导”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对国家高新区的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能力、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国家高新区的总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区域发展需求进行分类指导,必要时对国家高新区布局做局部调整。

  提高国家高新区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积极推动发展较好的国家高新区按审批原则及程序要求适当扩区。各国家高新区要把加强空间规划作为“十一五”期间园区发展的大事来抓,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对开发区布局集中、土地集约、产业集聚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规划与开发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来进行开发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定合理规划用地,新增土地面积应主要用于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及建设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相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相关配套设施。支持地方政府将国家高新区周边预留的发展空间和产业配套、生活配套空间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开展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创新型园区的行动。研究借鉴国际领先园区的经验,确定我国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创新型园区的特征和发展目标,制定《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创新型园区行动方案》,选择基础较好、实力较强、意愿明确的国家高新区进行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六)加强研究、交流和宣传。

  加强对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研究。要依托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的力量,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的研究体系,组织开展国家高新区及相关的产业集群、成果转化等课题研究,紧紧围绕提高区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开展发展战略研究,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反映区域特点的国家高新区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为国家高新区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提供咨询和建议。

  加强同国际上成功的科技园区的经验交流。要加快国家高新区信息化建设,实现国家高新区信息资源的快速整合和共享。通过举办科技博览会、高层论坛,组建跨区域、跨国界的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企业、园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人才、知识、信息、技术、资本等资源在更广阔空间的流动和优化组合。充分利用在美国、英国、俄罗斯、新加坡、奥地利等国家建立的海外科技园,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进程。

  加强对国家高新区发展经验和成果的广泛宣传。加强对国家高新区探索自主创新道路和模式的深入调研,挖掘园区和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不断总结国家高新区的发展经验和成果。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对国家高新区成果的宣传,使国家高新区发展模式和取得的成绩起到更大的示范引导作用。

  加强国家高新区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现有产业业态和产业组织的研究,把高技术服务业纳入国家高新区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现有国家高新区统计快报体系,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国家高新区数据统计工作。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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