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火炬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实施“育苗造林”工程,力争在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集成各方优势创新资源,加强创新组织、机构的推动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集群的跨越式发展,使火炬工作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布局中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一是完善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体制和机制。 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并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政策工具和载体、各类市场化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 形成比较完善的计划指导和地方组织实施相协调的推进机制。围绕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宏观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适应区域科技经济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 形成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争取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支持,调动各方面力量,汇集到火炬的旗帜下,形成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强大合力。 二是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基本形成科技企业公共财政引导投入体系。通过专项财政补贴和政策引导,联合国家政策银行、地方政府和社会发起设立200家专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到2010年,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公共财政资金达到50亿元以上,引导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超过1000亿元。 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辅育体系。以企业孵化能力建设为导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到2010年,形成10万余家富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形成1000家左右的企业孵化器群体。 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的方针,培育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到2010年,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5%,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成长性指标基本接近国际水平。 三是以发展创新集群为重点,推进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升级工作。 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跨越式发展。国家高新区要通过发展创新集群,使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经济总量同步提高。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份额达到15%,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生产总值的份额达到10%。 形成产学研联动发展的支撑网络。促进各类产学研联盟组织的发展,形成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的创新集群服务网络;建立对国家863、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的产业化引导工作的全方位支持体系。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2000家,服务中小企业20万家,培育若干具有较强核心服务能力,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的工作体系,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以推进科技兴贸行动和海外科技园为重点,做好国际技术信息和技术转移工作,促进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出口额要达到2500亿美元。 四是聚集要素资源,增强对创新环境和产业化的支撑能力。 形成一支环境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人才队伍。在国家高新区聚集直接研究开发人才120万人。同时注重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化各方面的领军和专业人才,努力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管理的人才队伍。 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的环境与条件。推进技术转移工作,建设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规范有序的现代技术要素市场。到2010年底,技术交易额超过2500亿元,建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三省等经济区域及有关行业的国家技术转移联盟和平台; 初步形成资本市场支撑产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推进设立创业板,推广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推进风险投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辅导系统,形成支撑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基本机构。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